廉政谈话由驻部纪检组组长担任主谈话人,对谈话对象提出廉政要求;谈话对象要联系实际,撰写廉政承诺书,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做出廉政承诺。谈话后,廉政承诺书在本单位进行公示,接受监督,并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存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。谈话根据情况分别采取个别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。截至目前,该部已组织开展廉政谈话5次,共38人,取得了较好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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