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 18日,儋州市监察委员会首个派出镇监察室——兰洋镇监察室挂牌成立。其它镇派出监察室也将在本月底全部完成挂牌,这标志着儋州市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迈出了更为实质性的一步。
据了解,此前,市监察委员会印发了《儋州市监察委员会向各镇派出监察室的实施方案》。根据方案,在机构设立上,市监察委员会向各镇派出监察室,与镇纪委合署办公,在市监察委员会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在人员配置上,派出镇监察室设3名以上工作人员,其中设主任1名,由镇纪委书记担任;专职监察员2名,1名由镇纪委专职副书记担任,另1名由纪委委员担任。
在工作职能上,根据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,以及市监察委员会授权,对其辖区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监察。
“向各镇全面派出监察室,依法授予监察权限,实现对乡镇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,是我市进一步
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。”儋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“下一步,我们将探索建立村居监察联络员制度,延伸镇监察室触角,构建乡镇、村居监察监督网,全面打通监察体制改革试点‘最后一公里’,为开展好整治基层‘微腐败’、助力脱贫攻坚、扫黑除恶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。”(儋州市纪委监委)